访问量:2388 来源:
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关于征集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和个人:
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库建设,根据《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库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现面向社会征集专家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一般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业资格或职务,稀缺专业人才或有突出贡献人才可放宽到中级职称;
(二)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,院士、博士生导师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,可放宽此限制;
(三)社会公信力高,工作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;
(四)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和行业发展动态,具有较高理论水平、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;
(五)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,熟悉相关政策、标准和法律法规,热心标准化事业,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;
(六)身体健康,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所承担的工作;
(七)没有违法等不良记录。
二、申报方式
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(http://www.hnjst.gov.cn/),进入“下载中心”栏目,下载《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库专家信息表》,填写完整后将表格发送到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邮箱(biaozhun_hnjs@sina.com)。
三、专家确定
我厅对申请人进行汇总及资格审核,确定入库专家人选,并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向专家颁发证书。
四、有关要求及说明
报名可以采用个人直接申请和单位集体报名两种方式进行。政府部门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,可组织集体报名。专家入库申请常年受理。
五、联系方式
申请人如有疑问,请咨询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。
联系人:刘威、党斯
联系电话/传真:0898-65359219
联系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号
相关阅读
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〔2018〕29号各市、县、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,省委各部门,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: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》(中发〔2018〕12号)有关要求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
2018-09-1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予以公布,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)同时废止。
2016-05-06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,降低创业成本。对企业注册资本、企业年检、经营场所等多方面的限制均进行了调整。将更利于企业的创立及经营。 会议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: 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。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,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
2013-10-26咨询顾问
热门服务
省钱省心
全程代办,一站式服务专业高效
专业团队、服务及时更新一对一服务
资深顾问,全程跟进服务安全保密
资料保密,保障信息安全